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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动态 2023-04-18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乐山市公安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推行经营主体以 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高新区产经局:

近期,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按照“依法依规、便企惠民、保护权益、明晰责任、防控风险、分步实施”原则,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川发改财金〔2025〕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25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信用代证”工作,切实解决经营主体开具证明繁、难、久问题,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度、获得感,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现将《实施方案》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公安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四川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PDF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公安局

2025年6月4日

市级政策 2025-06-12

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2025年6月起,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整治政府采购中采购人偏袒本地企业、代理机构违规收费、供应商材料造假及恶意串通等问题,重点检查代理机构并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三部门的专项整治旨在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确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受阻碍。通过规范市场准入和公平竞争制度,构建更加透明的政府采购环境,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市场乱象,增强市场主体信心。

持续三年开展专项整治

早在一年前,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提出未来三年政府采购重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明确了“整、建、促”三方面九项重点任务。

《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针对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为贯彻落实《行动方案》要求,财政部会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首次联合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从一年来的执行情况看,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高发态势得到初步遏制,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改善。

2025年是三年专项整治工作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此,三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底,对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核心重点仍然是“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重点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检查

那么,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又该如何开展呢?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以及省市县四级财政部门分别对开展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严格履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实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结合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统计数据信息,归集在本辖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全国执业数据信息,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合理确定“一年一查”“三年一查”“新登记”三类代理机构名单。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合理确定“重点检查”“五年一查”两类代理机构名单。

对符合“一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应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财政部门统筹实施;对符合“三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应抽取三分之一的此类代理机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组织相关财政部门统筹实施;对符合“新登记”条件的代理机构,即2023年以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进行名录登记的代理机构,且2024年其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已产生中标成交结果的,应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由采购项目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实施检查;对符合“重点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应全部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由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的财政部门实施检查;对符合“五年一查”条件的代理机构,应抽取五分之一的此类代理机构纳入本次检查范围,由采购项目所属预算级次的财政部门实施检查。

财政部选取北京、内蒙古、广东、广西等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家代理机构进行检查,相关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对其进行重复检查。省级财政部门按照上述五类筛选标准,汇总形成本辖区代理机构检查名单,对于同时符合两类以上筛选标准的代理机构不作重复统计。此阶段工作应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接下来,代理机构根据三部门《通知》要求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报送财政部门。此阶段工作应于7月15日前完成。

财政部门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职权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处理处罚信息。此阶段工作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

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

记者注意到,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强调各部门的协同配合。财政部负责制定工作指引,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检查内容、统一处理处罚标准,并对中央本级政府采购活动实施重点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等线索无法查证的,移交市场监管总局协助核实,情况属实的,财政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财政部依法作出处罚。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不难看出,今年采购政策着力的重点就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绩效管理。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后,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围绕修改政府采购法、完善管理和交易制度、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积极成果。但是随着实践发展,政府采购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妨碍公平竞争的现象仍有发生,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采购基础管理有待加强;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财政部近年来非常重视政府采购规范化的制度建设。2023年12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鼓励各部门、各地区利用数据电文形式和电子信息网络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除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外,具备电子化实施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应当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在线公开采购意向、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包括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等)、签订采购合同、提交发票、支付资金,并逐步完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用户反馈等功能。

国家动态 2025-07-15

工信部:开通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问题反映窗口

7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投诉平台”开通“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问题(建议)反映窗口”,受理中小企业关于重点车企践行货款支付周期承诺和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力等的问题(建议)反映,协调相关方面推动解决。

本窗口主要受理4类问题(建议):一是重点车企未践行60天支付期限承诺,在采购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限超过60天;二是重点车企设定不合理的支付期限起算时间、无正当理由拖延出具检验或验收合格证明等方式变相延长支付期限,以及以收到第三方货款作为支付条件或按照第三方支付比例支付款项;三是重点车企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四是重点车企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力的其他问题。

近期,一汽、东风、广汽、赛力斯等17家重点车企陆续作出“供应商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的公开承诺,社会反响良好,相关承诺如何进一步落实兑现备受社会关注。工业和信息化部此次开通重点车企践行账期承诺线上问题(建议)反映窗口,旨在受理中小企业有关问题(建议),推动重点车企改进管理流程、优化支付方式,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在实处,切实履行账期承诺,惠及广大中小企业。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指导行业机构研究制定汽车行业结算支付规范,推行合同范本,进一步规范汽车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流程,推动构建“整车—零部件”协作共赢发展生态,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家动态 2025-07-1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常态化推进机制的意见》,对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健全常态化推进机制作出部署。

《意见》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发挥“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引作用,推动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实施,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加强部门协同和服务集成,带动政府治理能力整体提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助力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明确经营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点事项总体清单,发布年度重点事项清单,鼓励探索建立特色事项清单。二是推动重点事项常态化实施,优化重点事项业务流程,统筹线上办事系统建设,提升线下办事服务能力,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力度,探索开展“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注重用户体验和评价反馈。三是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领域,推进“一类事”服务集成化,提升综合监管质效,提高政务运行效能。四是强化组织实施,加强行业指导和跨部门协同,注重省级统筹和基层创新,完善制度和标准体系,做好业务指导和宣传引导。

《意见》指出,坚持集约高效、整体规划,加强资产调剂共享,避免低效闲置、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强化统筹规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持续完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有关业务系统集约整合和互联互通,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水平。

《意见》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本领域重点事项统筹协调,强化条块联动,实现涉及本行业本领域的“一件事”标准统一、业务协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统筹推进本地区“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强化跟踪督办和创新激励。注重发挥市县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直接服务企业和群众的优势,创造性推动重点事项在基层一线落地见效。

国家动态 2025-07-11

公安部:将采取措施严打医美领域违法犯罪

7月4日,针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近期曝光的医美领域乱象,公安部表明将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密切关注媒体报道,并指导涉及地公安机关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依法打击惩处。同时,将指导重点地区公安机关,将打击矛头对准医疗美容领域中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犯罪活动,全面摸排线索,强力破案攻坚,深挖彻查幕后组织网络和黑灰产业链,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国家动态 2025-07-08

九部门:优化信贷审批,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的融资支持力度

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社部等九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意愿,提示“理性转型”,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

《意见》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烟草局联合发布。

优化“个转企”办理流程方面,《意见》提出,优化登记注册流程。登记机关根据个体工商户申请,通过直接变更或者“注销+设立”两种方式之一,完成“个转企”登记。“个转企”涉及经营主体责任承担方式变化,可能影响相对人利益。登记机关要在登记注册环节充分提示风险,要求个体工商户书面承诺已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转型为公司的,指导其合理设置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对存在《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情形的,依法不予办理设立或变更登记。对在转企过程中偷逃税款、逃废债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加大“个转企”培育帮扶力度方面,《意见》指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各项措施,精准掌握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情况,重点关注“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和“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转企意愿。

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各银行机构持续深化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强化银企对接、优化信贷审批,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转企后的融资支持力度。对转企前有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依法合规做好后续融资支持。

探索建立“个转企”过渡期。支持各地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对“个转企”在一定时间内实施过渡期管理。采取直接变更方式转企的,原则上保持原有发票额度;不满足需要的,企业可以向税务部门提出调额申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过渡期内延续原有管理和激励措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着力降低“个转企”制度性交易成本。

此外,《意见》明确,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各地相关部门在培育“个转企”工作中,要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意愿,提示“理性转型”,不得强制、诱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要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不得设置任何有关“个转企”数量、增速或者比例的指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基层摊派任务。

国家动态 2025-07-07

广元:“三维联动”树立政务诚信新标杆

在四川省广元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大厅宽敞明亮,整齐有序。“全力打造一站式集成服务平台,赋能产业建圈强链”在大厅白色的墙壁上显得非常醒目。

“政务服务窗口,一头连着大政方针,一头连着基层实践。”广元市政务服务和数据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元市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结合实际,强化数字赋能,将政务服务迭代升级为“网上办为主、自助办为辅、窗口办兜底”,大大节省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便民惠企是政务诚信的注脚之一。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和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地,招投标领域的公平性、透明度和诚信水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广元市深入贯彻落实政务诚信建设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创新构建“合同履约监管系统”,通过数字化手段实现招投标领域“全周期可追溯、全流程可监管、全数据可分析”的信用管理模式,有效破解围标串标、暗箱操作等顽疾,为市场主体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制度先行:构建政务诚信长效机制。出台《广元市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广元市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实施方案》《广元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从业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探索建立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强化招标投标市场监管,通过大数据技术对合同双方履约能力动态研判,建立标准化预警处置流程,形成事前承诺、事中监测、事后奖惩的闭环管理体系,为政务合同阳光运行提供制度保障。

技术赋能:打造智慧化监管平台。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广元市创新开发合同履约信用监管功能模块。实现数据归集一体化:建立全市合同履约数据库,实现合同信息、执行进度、违约记录等数据实时归集。实现动态监控可视化:通过智能分析系统,对合同状态、履约风险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实现信用画像精准化:关联历史履约数据,生成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模型,辅助监管决策。

成效凸显:释放信用监管治理效能。广元市搭建全流程监管平台,实现全环节智慧分析,提升全过程监管成效,对合同签订、执行完成、履约、违约等事项实行信用监管,将合同履约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推动各类交易主体依法依规、快捷高效完成合同履约。

自2023年系统运行以来,广元市取得显著成果:累计归集动态更新项目合同数据1.2万余份,智能预警异常履约行为14起;依法约谈违法转包、延迟履约企业23家,处罚款及违约金超300万元;对25家失信企业实施信用扣分在信用中国(四川广元)网站公示,倒逼经营主体诚信履约;企业满意度提升至98%,投诉率同比下降40%,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

省内动态 2025-06-30

成都金牛区:全场景信用应用打造政务服务“金招牌”

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中医医院)的会议室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政务服务活动正在进行。成都市金牛区行政审批现场踏勘中心的工作人员主动上门,针对医院食堂的布局、设备以及安全要求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服务。

这一贴心举措让医院负责人高兴不已:“没想到在食堂修建设计时,政府部门就能提前介入服务。有了他们的指导,我们再也不用担心后期在申请食品许可时,因为修建和装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重新拆建,既节省时间又节约成本!”

近年来,成都市金牛区以政务诚信建设为抓手,创新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信用服务场景矩阵。

在流程提速方面,简化审批环节,释放行政效能。一是“信用+容缺受理”降门槛。截至3月底,共有231项事项实现“容缺后补”,办件量超万件。二是“信用+无感审批”减负担。截至3月底,已有百余家企业享受“无感办证”,行政成本大大降低。三是“信用+免照办理”优流程。持续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电子证照跨部门互通互认,明确224项许可事项免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在服务赋能方面,精准匹配需求,激发市场活力。一是“信用+住所承诺”破壁垒。动态更新住所(经营场所)白名单,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破解2万余户企业因材料提交困难无法登记的难题。二是“信用+名称承诺”赋权责。推行企业名称登记申报承诺制,赋予企业更大命名自主权。三是“信用+告知承诺”促透明。常态化更新高频事项的审查要点,发布条目式“一次性综合告知单”,推出涉企经营事项、证明事项、名称登记、云现勘、住所申报、工程建设项目六大类共156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

在联动升级方面,审管驱动治理,筑牢信用基石。一是“信用+云上现勘”控风险。创新“金准勘+云监督”,打造“VR样板间”,梳理29项63个类别现勘事项审查要点,立体可视化展示勘查标准,推行现场廉洁承诺和签字确认制。二是“信用+合规引导”防隐患。针对不同行业编印《新进经营主体合规引导告知书》,发放“一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百余份。三是“信用+分类管理”强闭环。构建“预警—修复—奖惩”全链条信用管理,截至目前限制失信中介人员或机构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截至3月底,已对320余名失信人员进行风险提示,司法协助冻结股权70余件。

省内动态 2025-06-30

国家知识产权局:多措并举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制度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精准服务创新主体,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进展。

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数量的不断增多,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运行管理方面的新举措,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郭雯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十年来,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突破,保护中心在经历了快速发展之后,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为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提升“一站式”综合保护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今年确定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制度建设年”,将制定专门的政策文件,出台系列工作举措。

一是严格运行管理。根据保护中心所在区域、服务产业、发展阶段的不同,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强化对保护中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跟踪问效。以创新主体满意为导向,严格保护中心运行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保护中心,暂停预审等业务并要求整改。

二是提升预审质量。坚持服务高质量创新的预审理念,实施更高标准的预审服务。分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利预审和专利审查业务交流,加强专利审查和预审质量管理的联动,强化质量反馈和指导,严格预审质量控制。强化能力提升培训,更大力度提升保护中心业务能力水平。

三是拓展服务职能。大力推动在有条件的保护中心设立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备案受理窗口。鼓励指导保护中心因地制宜拓展业务门类,开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着力打造更加丰富的“一站式”保护平台。

国家动态 2025-07-02

三部门:联合发布提示: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

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防范“订单农业”骗局风险的提示》。近年来,以“订单农业”为名设局诈骗农民群众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订单农业”幌子,实施合同诈骗、非法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损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订单农业”骗局违法犯罪行为多数有以下特征:

一是选择小众品种行骗。食用菌、中药材、特色畜禽中一些小众品种的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市场行情波动较大、相关技术标准还不健全,农民群众不熟悉相关情况,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二是利用互联网直播虚假宣传。通过网络直播吹嘘项目“投入少”、“利润高”、“销路广”,有的还炒作“国家级重点扶持项目”、“有机生态”等概念,甚至伪造文书证件、谎称受政府委托,欺骗性和迷惑性极强。

三是利诱方式花样频出。承诺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回购价格,许诺高额投资回报率。有的通过邀请免费参观、报销往返路费、限时促销等方式,吸引农民群众实地考察、签订所谓“订单农业”合同;有的选择少数签订合同的农民回收付款,甚至找“托儿”制造履约假象,引诱更多群众上当受骗。

四是缺乏实体产业支撑。通过租用场地设备,虚构企业“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等假象,掩盖“空壳”本质,实际既不掌握种植养殖技术,也没有农产品后续销售或加工渠道,根本不具备履约能力。有的还恶意注册多家企业,一旦纠纷增多就将涉案企业注销、失联跑路,转而更换企业名称和办公地点,换个“马甲”继续行骗。

五是高价捆绑销售假劣农业投入品。多数不法分子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资质,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质量不达标。不少不法分子高价捆绑售卖无包装、无标签、无许可证编号的“三无”菌包、有机肥等产品。有的不法分子提供的农业投入品虽无明显质量问题,但消极提供技术服务甚至传授错误技术,有意造成减产绝收,将不履约责任推给农民。

农业产业周期较长,面临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利润率有限,凡宣称“一本万利”的种植养殖项目,“陷阱”的概率往往远大于“馅饼”。请广大农民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高额回报不轻信、对熟人介绍不盲从、对宣传炒作不跟风。签订订单农业合同、从事特色种植养殖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甄别,防范风险:一是向当地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咨询相关企业宣传推介的技术模式是否可行,学习掌握从事相关产品种植养殖所须具备的场地、环境和技术要求;二是通过网络搜索等渠道深入了解相关农产品的市场行情、农业投入品价格是否合理以及相关企业是否有负面舆情;三是通过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中国农药信息网等查询相关企业是否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相关农业投入品是否属合法产品。对相关情况有疑义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咨询,谨防受骗。

国家动态 2025-07-01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的意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是倾听群众和企业诉求、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渠道,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意见》从规范12345热线运行管理、提升12345热线接办质效、夯实12345热线工作基础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规范管理第三方服务

《意见》指出,各地区要完善12345热线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解决12345热线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12345热线管理机构负责本级12345热线平台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指导和监督本地区热线工作。诉求办理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群众和企业反映的诉求事项,及时更新完善12345热线知识库中的政策信息。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机构要及时协调、办理属地12345热线分派的职责范围内诉求事项,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要深化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的双向联动,加强12345热线与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对接协同。

《意见》提到,对属于12345热线受理范围的诉求事项,要及时按程序办理。对应当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处理的诉求事项,要即时转至相应热线。对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和已进入信访渠道的诉求事项,要告知诉求人相应法定途径。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诉求事项,要做好解释说明。对恶意扰乱12345热线工作秩序的,要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在规范管理第三方服务方面,《意见》提到,各地区要加强对12345热线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的指导监督,防止一包了之。在确保数据安全、服务质量等前提下,可依法依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开展话务服务、信息化运维等相关辅助性业务,但不得将诉求办理等主体业务外包。要明确第三方机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等条件,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要指导第三方机构严格人员管理,加强安全保密、服务运行等方面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

完善漏接电话回拨服务

《意见》指出,要依托12345热线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科学配置话务资源,优化互联网受理渠道,完善漏接电话回拨服务,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实现诉求高效应答。

支持设置涉企服务专席,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结合实际需要探索设置方言等特色专席,提供更多个性化、精细化服务,更好方便群众使用。加强对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的管理,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和运维保障制度,号码变更、停用的要及时更新并通过原渠道向社会公开。

《意见》提到,要完善诉求分办规则,依照法律法规、“三定”规定、权责清单、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等,健全诉求事项派单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办理职责明确的诉求事项,按照派单目录分派;对难以确定办理单位的诉求事项,由12345热线管理机构组织协商确定主办和协办单位,必要时请机构编制、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职责界定。

充分考虑基层承接能力,应由职能部门办理的诉求事项不得分派给基层办理。重复诉求事项原则上并单处理,减少重复派单。建立完善派单异议审核制度,优化退单、改派流程。推动12345热线与信访、“互联网+督查”等数据共享,避免同一诉求事项多头办理。

《意见》还提到,要健全“接诉即办”机制,压实诉求办理单位主体责任,优化办理流程,高效解决群众和企业合理诉求。加强对诉求办理的跟踪回访、闭环管理,督促限时办结。对办理质量差、推诿扯皮的诉求事项,通过督查督办、提级办理等方式推动有效解决。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意见》指出,各地区要强化省级统筹,推动12345热线平台集约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现有系统进行优化升级、支持省市共用。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稳妥有序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丰富拓展12345热线平台功能,强化知识库建设和维护更新,探索智能问答、智能填单、智能回访、智能分析等应用场景,提升智能化辅助水平。

完善12345热线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建立健全12345热线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强化对业务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防护。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对诉求数据录入归集、共享利用等全过程管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此外还提到,加强12345热线标准总体框架设计,研究制定诉求分类办理、话务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管理等国家标准。加大国家标准实施力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12345热线平台建设、运行管理、质量检查、效能评价等制度规范,推动12345热线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国家动态 2025-06-30

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

近日,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达川区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区委编办、区经信局、区财政局等35个区级部门(单位)的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基础数据、专项数据、重点数据和信用代证等内容开展系统培训,并就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和交流。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标,从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发达贷”注册与认证、信用修复、诚信宣传等多方面着手,扬长补短,提升全区信用建设工作水平。同时,要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有序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实。

省内动态 2025-06-24

纳税讲诚信 经营守合规——达川税务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引导涉税服务机构坚守诚信底线

为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规范和支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发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达川区税务局紧扣第34个税收宣传月“税收·法治·公平”主题,举办“纳税讲诚信经营守合规”交流座谈会,辖区内20余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法人及相关涉税从业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税务干部围绕《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各项条款的具体使用范围、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范要求,帮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理解政策要求,明晰在涉税业务中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通报了近期5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违法违纪案件,结合涉税中介违法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规行为及后果,进一步引导涉税服务机构规范经营。同时,会议对“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如何更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开展深入交流,现场收集涉税费问题18条,并逐一记录和解答。

会议强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作为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缴费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税收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一是以携手同行的初心,架起沟通服务“连心桥”。要强化服务意识,定期召开座谈会、恳谈会,推行“一站式服务”“极简审批”,减少不必要的证明和流程,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的“幸福指数”。二是以共创未来的信心,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要坚守法治底线、诚信底线,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开展涉税代理,主动加强风险防范,助力提升经营主体纳税遵从度,以合法经营、优质服务赢得市场认可,积极营造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省内动态 2025-06-23

2025年“净网”“护网”专项工作部署会召开

2025年“净网”“护网”专项工作部署会近日召开。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党委要求,坚持以打开路、生态治理、主动防范、合成作战,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网络违法犯罪,有效推动“净网”“护网”专项工作扎实开展,有力捍卫网上政治安全、维护网上公共安全、保护网络空间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打开路,进一步构筑“净网”工作新格局。要加大打的力度,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网络乱象,持续依法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网络谣言、黑客犯罪、网络水军、网络黑灰产、网络暴力等突出网络违法犯罪,对重大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确保打击质效。要提升打的能力,健全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高效开展网络线索核查、案件侦办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要形成打的合力,充分发挥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作用,强力推进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会议要求,要坚持打管衔接,进一步健全“护网”综合治理新体系。要全力保护网络安全,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系统安全检测。要全力保护数据安全,加强数据安全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行业监督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堵塞漏洞。要全力保护信息安全,加强互联网平台安全监管、人工智能平台安全监管和网络信息内容的全链条监管。

国家动态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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