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修复工作手册
一、“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修复”事项基本信息
(一)办理形式:线下办理
(二)办理层级:市级、区县
(三)实施主体:案件执行法院
(四)受理条件: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五)修复周期:人民法院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屏蔽失信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看修复情况。
(六)部门业务支撑电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0833-2429451。
二、受理材料
符合受理条件1、2不需要提交材料,符合受理条件3需向执行法院提供材料:《删除失信信息申请》。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修复办理流程
一、执行法院审查是否达到符合删除失信信息条件。
1、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二、准备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1、2不需要提交材料,符合条件3需向执行法院提供材料:《删除失信信息申请》。
三、查看结果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屏蔽失信信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修复后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