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践行工匠精神促进农民工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建设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对恶意拖欠劳务工人工资的劳务企业、班组或个人列入“黑名单”。
《意见》明确,建立高速公路建设用工准入机制,实行劳务队伍入场实名制度和从业业绩认证制度,做到“上岗有登记,业绩有认证”。对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的劳务企业、班组、个人进行信用评价,以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建立优质高速公路建设劳务队伍优先准入机制。同时,对在广东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严重违反施工规范或规定、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劳务队伍、班组或个人列入“黑名单”。
健全高速公路建设劳务工人权益保障机制,建立现代化的劳务薪酬保障体系和分配管理制度,将劳务工人薪酬待遇的最低水平纳入合同条款,加强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劳务用工环节劳务合同的审查工作。《意见》中提到,要完善高速公路建设劳务工人社会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高速公路建设劳务工人参加国家工伤保险制度。坚持“按时足额、优先支付”原则,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建设劳务工人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对恶意拖欠劳务工人工资的劳务企业、班组或个人列入“黑名单”。推动高速公路建设劳务队伍“优劳优薪”管理,建立高速公路建设劳务队伍评价体系,鼓励优质劳务队伍资源公开透明化。建立科学有序的高速公路建设劳务队伍投诉查处机制,劳务队伍违规、违法事实查证属实的纳入“黑名单”。同时,建立科学有效的高速公路建设劳务队伍登记和退出制度,将长期无项目记录或主动申请解散的劳务队伍在信息平台中清退,保证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劳务队伍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