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泰县法院调解了一起由他人代偿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多年前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魏某借款,看在二人关系较好的份上,魏某给高某借款185000元。之后高某归还了部分欠款,但仍欠魏某170500元,在之后的几年里,魏某一直联系不到高某,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系被告高某未果,遂实地走访于高某父母家中了解情况。经过与高某父母聊天,了解到高某几年前就去外地打工了,这几年也没有回来过,由于高某和他父亲的关系十分僵硬,也没有和家里联络。承办法官在与高某父母聊天过程中释法析理,说明了借款的基本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话语解释了不偿还借款的法律后果。高某母亲心系孩子,想着把欠款还完了,孩子就可以安心过日子了。随后高某母亲韦某主动与法官联系,表明要代子还款。在调解过程中,法官悉心向魏某解释,说明了高某家中经济情况困难,但对方有还款诚意,高某母亲表示如果魏某接受的话,可以代替儿子向其立即偿还35000元,余款希望对方再给点时间,自己想办法偿还。经过法官的不断沟通,魏某同意高某母亲当庭偿还35000元,余款自愿放弃,并当庭撤诉。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亲属替代偿还债务古已有之,本案中高某的母亲主动帮助儿子代偿债务的行为,这其实彰显的是一种诚信理念。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不仅体现了司法温情,也达到了运用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