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广龙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牢固树立“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紧紧围绕“创新引领、能力提升”工作主题,加快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提升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本报记者近日专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黄广龙,请他介绍一下自治区牢固树立信用监管理念,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有关情况。
牢固树立信用监管理念 实现监管工具融合
黄广龙介绍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和质量,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班长的信用监管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信用监管工作,将信用监管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事项和专项督查计划,与其他监管措施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制定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业务统筹厘清职责边界的意见》,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各业务条线信用监管任务分工,将信用监管贯穿到行业管理的全链条,牢固树立“管行业要管信用、管业务要管信用”的理念,主动运用好信用监管“工具箱”。
推进涉企信息全量归集 公示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共享即监管、公示即监管”的理念,推进涉企信息全量归集公示,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加强市场监管局内部数据整合,促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查等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实施数据质量提升行动,修改错误数据3.5万条。加强外部数据归集,制定印发涵盖44个部门3756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第二版《资源目录》。
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接入部门达44家,归集公示涉企信息2958万条,使之成为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透明、权威性平台。与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税务局等多个部门签订信息共享协议,推送各类“黑名单”信息3.03万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任职3.19万次。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精准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督查考评工作机制,统筹推动区地县三级跨部门随机抽查常态化落实。264个监管部门使用自治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累计完成联合抽查任务4500个,检查市场主体10万户次,抽查任务和检查市场主体户逐年增加,实现更大范围的“进一次门、查多事项”。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模式,建成新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构建食品生产、特种设备专业企业信用风险模型,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技术手段将40万户企业信用风险自动分为低、一般、较高、高4类,全面展示企业信用画像,分类结果每月动态更新。制定《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设置不同的监管频次和比例,实行差异化监管。“双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从过去的10%大幅提升至现在的50%以上,有效提高监管精准度。
开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梳理案件线索2247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5个。市场监管部门着力构建清除一批市场监管领域源头安全隐患、查处一批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列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健全完善一批信用监管协同高效的长效机制,打造守法诚信市场环境。
为强化技术支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加快执法办案系统升级改造,将严重违法失信情形嵌入执法办案系统,实现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自动识别,提升智慧监管水平。
实施信用提升行动 助力企业纾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合规水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首次实施信用提升行动,实施容错免列入和容缺修复,明确简化修复程序,减少业务办理环节,压缩信用修复时限,打造“一键推送”“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张流程”“四个一”信用修复服务模式,帮扶企业修复信用,助力企业纾困。
今年以来,已筛选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市场主体2万户,通过短信群发宣传、点对点电话提醒等多种渠道“主动提示”,分批、分情形、分时段定向推送信用修复提示。目前已帮扶5000户企业修复信用,将修复结果同步共享到“信用中国”网站,切实解决企业信用修复多头办理、多次跑动的问题。
探索建设运用企业信用码推进社会共治
为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加快政府监管向社会共治、传统方式向智能监管转变,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效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明示一码通系统,运用信息技术,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惠企便民为目的,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使用移动互联终端“一键扫码、一码明信、一体监管”,便捷消费者现场实时查询经营户基本信息、信用状况、自律承诺、公众消费评价等信息,让消费者明白消费、自主评价、参与监管。推动经营户在线公示法定主体责任和信用承诺,主动亮身份、亮承诺、亮荣誉,让经营户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履行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支撑监管人员现场核查经营户相关信息,开展检查活动,归集监管数据,逐步形成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