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规划〉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48号),积极构建良好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格局,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文化强市旅游强市加快建设,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22〕4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统筹协调机构,进一步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案件协查协办、联合执法、投诉统一受理、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形成依法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治和消除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我市文旅形象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规范、有序。
二、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统筹、协调、监督等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
(一)完善议事协调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则上每季度召集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能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召开一次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需协作配合的事项,研究部署文化和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切实落实人员保障。成员单位应当确定联系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部门领导同志、业务科室,并确定1名科级干部作为日常联络员,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决策部署、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文件要求和市领导指示批示事项的具体办理、信息报送、书面反馈等工作。
(三)逐级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及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职责,研究制定和部署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措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督导检查和执法巡查,建立完善督查督办、案件协查协办、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抓好本辖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职尽责。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详见附件1),加强协助配合,坚决查处文化和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监管能力。
(二)落实清单管理。建立《资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详见附件2),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职责分工,对照重点任务清单,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强化考核引领。将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纳入对县(区)政府、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质量工作考核内容,确定A、B、C、D四个等级,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为A级且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考核得分排名靠前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质量工作考核结果为D级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附件:1.资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分工
2.资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重点任务清单
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