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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沐川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沐川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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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沐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沐川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沐川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沐府办发〔2021〕13号)(以下简称《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现就《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中的主要内容作简要解读。

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制定依据

《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编制印发是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上文件精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抓好乡镇扩权赋能和权责清单工作,推动“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结合沐川县实际,梳理沐川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并根据乡镇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明确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制定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二、《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形成过程

我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研制过程先后经历学习研究、起草修改、征求意见和会审四个阶段。起草前,深入学习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学习其他市州的区县先进经验,形成关于征求《关于印发〈沐川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沐川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公开征求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建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县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赋予乡镇,加快乡镇的职能转变,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打通基层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主要内容

《沐川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合计118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7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3项,行政奖励21项,其他行政权力56项;《沐川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合计43项,分为基础清单32项,特色清单11项,其中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奖励7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

五、《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实施保障

各乡镇要依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或修改已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各乡镇要明确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规则,开展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和办事指南优化等工作,将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

涉及赋权的县级部门要理顺下放关系,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采取跟踪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指导和监督乡镇规范用权;乡镇要主动对接,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高效率,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县行政审批局要指导乡镇做好权责清单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

文章关键字:解读《沐川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沐川县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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