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基金的使用管理,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局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存在医保基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乐山市嘉乡人诊所有限公司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4月,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乐山市嘉乡人诊所有限公司存在康复、中医理疗项目无执行单或病人签字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42元。2024年6月,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金额242元,并处违约金242元。
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卫生所
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12月,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在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乐山无线电股份有限公司卫生所存在医保结算明细与该卫生所就诊明细不一致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2361.18元。2024年5月,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依据《乐山市市中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追回违规金额2361.18元,并处违约金2361.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