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建设提升年,为了让诚信经营从外在要求变为内在自觉,做到监管部门管信用、用信用,企业商家讲信用、守信用,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从三个方面全方位跟进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经营主体信用修复63355户,其中通过网上办理39958户,占比63.07%,网办率较2023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首先,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的常态化工作机制。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所有行政检查都通过随机抽查方式进行,避免随意检查、多头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的双随机监管机制,明确以跨部门联合检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
其次,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包含81个指标项的指标体系,共归集信用信息1012万条,对68.80万户企业进行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等级低的经营主体,将降低抽查比例和监督检查频次;对信用状况差、风险等级高的经营主体,将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库,提高抽查比例和监督检查频次。
同时强化信用修复。不断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提交材料、办理时限,提升信用修复“网上办”便利度和办结率,探索建立“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建立信用修复协调机制,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信息共享互认。
“通过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包容审慎信用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做到对诚信经营主体监管‘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监管‘无处不在’,助力经营主体‘生得下、长得大、活得好’。”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