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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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犍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犍为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9年6月11日

附件

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经济社会领域失信重点问题的集中专项治理,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不断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根据市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科研诚信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积极发挥县文明委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征信体系建设,以跨部门联合惩戒为抓手,严肃查处失信行为,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大力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二、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开展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和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县级相关部门联合打击长效机制,加强对电子产品市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个人通过银行自助柜员机向本人跨行及非同名账户转账24小时后到账制度。(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网信办、县法院、人行犍为支行等相关单位)

2.开展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政策方针。组织网信战线对属地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加大巡查力度,督导网络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传播虚假信息、造谣传谣等违法行为的全网监控,畅通举报渠道。(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法院、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3.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治理。通过机构自查、行政核查等方式摸清互联网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情况,并进行分类处置。将P2P网贷平合借款人逃废债信息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对其他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持续监测互联网资管、ICO和虚拟货币等领域风险状,明确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职责。(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行犍为支行;参与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经信局等相关单位)

4.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及时进行整改与反馈,全面做好环保信息全方位公开公示。严格按照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4部委印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和《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管理办法》,对纳入试点范围的企业严格评价和管理,对环保不良的企业实施限制信贷、供地等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人行犍为支行、县银监办、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5.开展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和脱贫标准,落实贫困动态管理机制,确保贫困对象识别精准、退出真实。严格执行《四川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等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持续开展扶贫领城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牵头单位:县脱贫攻坚办;参与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

6.开展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收集、汇总全县取得许可的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完善县级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建立非法行医“黑名单”。开设犍为县卫生计生、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专栏,逐步建成信用信息发布平合。加大对非法行医多发地的巡查力度,对日常监督、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线索追查到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网信办等相关单位)

7.开展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开展超限超载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公开公示超限超载运输黑名单。定期收集整理需纳入联合整治的企业及失信违法车辆信息,实施联合惩戒。建立网约车事中事后县级联合监管机制,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管。对高速公路通行车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禁止通行高速公路等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委网信办、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8.开展假药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药品领域违法突出问题,严查重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者。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在生产环节中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持续强化药品飞行检查,切实筛除一批不合规、低水平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制售假药犯罪与违法售药行为,整顿和规范网上售药秩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相关单位)

9.开展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积极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集中整治,对难以协调的重大欠薪隐患,及时向政府报告。按季度组织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组织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10.开展“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查处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规范旅游合同,严厉打击购物店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突出问题,持续规范旅行社经营管理和导游(领队)执业行为,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出行。对出境游和国内游两个市场,客源地和目的地等热点地区和线路同步开展督査。(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网信办、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11.开展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完善和加强税务、通信管理、公安等综合治理发票违法信息的部门协作机制。针对黄金票、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发票等虚开重点领城,加大检查、惩戒力度,对开具一定金额以上、内容为“办公用品”等发票进行重点检查。积极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部队等非纳税单位发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县税务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法院、县公安局)

12.开展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全力推进所有在乐银行业金融机构开通网络查询、扣划、冻结功能,分步推进不动产、理财产品等其他类型财产网络查控工作,严格落实对被执行人出境的边控机制和限制被执行人相关消费措施。建立车辆购置审查机制,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和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加强失信惩戒宣传力度,不定期公布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县法院;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人行犍为支行等相关单位)

13.开展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加大对职称评审中论文造假等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科研计划全过程的科研诚信管理,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人或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加大考试作弊防查力度,考前集中开展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防范高科技手段作弊。依法加大对涉嫌犯罪的考试作弊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14.开展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依法依规采集、查询记录、使用相关单位和个人保险信用行为,通过门户网站、医保诚信网等渠道通报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单位或者个人以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严重欺诈行为,加大骗取商业保险案件侦办力度,加强协作沟通。开展保险消费行为可回溯工作,督促保险公司、银行在销售保险产品中落实录音录像政策。(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银监办;参与单位: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医疗保障局)

15.开展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在县、县两级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设立投诉举报专栏,鼓励全社会积极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严厉惩处;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社会组织,从严从重处理。(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

16.开展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慈善法》宣传力度,畅通社会公众对慈善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民政部门慈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依法及时查处诈捐、骗捐等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慈善组织责令限期整改,对慈善领域存在诚信缺失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禁止推荐参评各类慈善奖。(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17.开展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加快相关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平台建设。严格演出内容和场地安全管理,规范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经营秩序,严查演出票务违规经营行为,确保营业性演出在公安部门核准观众数量的70%以上门票向社会公开销售。建立销售台账报送制度,要求票务平合定期报送相关数据资料。(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18.开展“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网点巡察制度,制定公益金宣传管理办法。在全市各彩票投注站公布举报电话,打击私彩,持续加强网点巡察,加大信息收集力度,对经营非法彩票代销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落实资金监管,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大额资金信息管控,结合大数椐加强技术系统对安全隐患、风险的识别、管控与防范。(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公安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

19.开展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司法惩戒,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完善打击网络赌博工作长效机制。采用回避、抽签选调裁判员,防止裁判员在比赛中出现操控比赛的情况。加大对兴奋剂检查、处罚和运动员食品、药品、营养品安全管理力度,坚决杜绝重大恶性兴奋剂事件发生。(牵头单位: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参与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公安局)

三、加快建设全面覆盖的征信体系

1.全面建立各领域信用记录。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完成法人和其他组织存量换照工作,加快实现行业公共信用信息与省、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与共享。规范信用信息目录和分类管理标准,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制度,及时准确记录相关主体的公共信用行为,对违法失信留痕建档。(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行犍为支行;参与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网络。严格按照《四川省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规范标准》和《四川省社会信用数据目录及规范(一期)》,统一信用信息数据交换标准,推进各部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消除信用信息“壁垒”和“孤岛”。利用信用中国(四川乐山)网站,实现政务外网和互联网通过安全网闸实现信用数据同步,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公开信用信息。加快建设县级信用信息平台工程,完善和开通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三大主体信用档案数据库管理等相关功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与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3.健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信息公示机制。明确信用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督促各级相关部门及时将各类“双公示”等信息公示在门户网站,为做好信用风险识别和防范制造条件。搭建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完成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数据、行政强制数据的实时对接,通过比对确保数据准确以后向社会及各个部门提供失信被执行人的数据。(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行犍为支行;参与单位:县法院)

四、构建信用联合奖惩联动机制

1.建立健全信用红黑名单和公共信用评价制度。规范各行业领域信用“红黑名单”的认定、发布、奖惩、修复和退出流程。编制《企业、个人及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价标准》信用指数,搭建城市信用指数指标体系,为优化营商环境和加强信用建设提供可量化的评价指标。(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行犍为支行;参与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引导力和威慑力。加强在行政申批、招标采购、行政管理事项中的制度建设,推进守信者“绿色通道”“容缺管理”等鼓励措施和对失信者采取限制参与招投标等措施的实施,将红黑名单信息与金融、征信、评级等市场机构共享并有序公开,引导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在信用中国(四川乐山)网站上搭建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曝光平台,开通联合奖惩系统。完善县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功能,完成新增功能的开发、试运行及正式上线。(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行犍为支行、县法院;参与单位: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鼓励失信主体加快整改修复信用。有效使用《四川省信用信息平合社会信用记录申诉(修复)流程》,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慈善捐助方式修复自身信用。对非主观故意的轻微失信行为和未成年人失信行为,加强教育感化和正面引导。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等单位在推动信用修复中发挥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人行犍为支行;参与单位:教育局等相关单位)

五、营造诚信建设良好氛围

1.组织“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按照中央宣传部和省委宣传部的部署,县级主要媒体及重点新闻网站在重要版面、重点时段及首页显著位置统一开设“诚信建设万里行”专栏,每周刊发“诚信犍为”建设相关报道,适时推送网评贴文,适时推出深度报道,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县委网信办、县文明办、县法院、县融媒体中心等相关单位)

2.选树宣传诚实守信先进典型。组织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诚实守信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以及“诚信之星”推荐评选,深入挖掘诚实守信先进典型事迹,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加大诚实守信先进典型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参与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3.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把诚信教育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与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机结合,采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公益广告等方式,生动活泼地进行宣传、开展教育。在“食品安全宣传周”“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系列诚信教育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参与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各乡镇)

4.将诚信建设纳入创建工作重要指标。把诚信建设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强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的诚信建设要求,将诚信建设具休举措纳入测评体系和考核标准中。推动各有关单位在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规则时,将讲诚实、重信用、守规则的要求充分体现其中。(牵头单位:县文明办;参与单位:各相关单位、各乡镇)

六、加强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工作的重要性,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履行强化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制定工作计划书,明确具体举措和时间进度,确保短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2.加大宣传,打造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开设专题专栏,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进行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对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曝光,让失信者无所遁形,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

3.强化协作,确保工作实效。各专项工作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牵头负责的工作加强分层督促检查;各参与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工作。各级文明办要履行好统筹协调职责,整合文明委成员单位和有关责任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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