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解读
近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乐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9年12月,市食安委印发《乐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版)》。2021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川办发〔2021〕59号)。为全面贯彻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由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预案》修订工作。
二、总体框架
《预案》共七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及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市级组织指挥机构、市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和县级、乡镇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第三部分为运行机制,明确了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要求;第四部分为应急保障,明确了队伍、信息、医疗、技术、物资、经费、社会动员、宣教培训8个方面的保障要求;第五部分为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应急演练、预案修订等要求;第六部分为附则;第七部分为附录。
三、修订内容
(一)强化了指挥机构。《预案》中明确“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应急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下,乐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较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二)增加了成员单位。《预案》中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中增加了市供销社和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峨眉车务段,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食品供应调度和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监管与隐患排查。
(三)修改了应急响应。《预案》中将以往对应级别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修改为市级层面响应和县(市、区)级层面响应。市级层面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原则上,一级响应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或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组织指挥应对;二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指挥应对;三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指定市级牵头部门组织指导协调或者具体组织应对。县级和乡镇层面响应级别可参考国家、省级、市级层面响应级别设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四)规范了处置流程。《预案》中完善了先期处置和信息发布要求,增加了应急响应参考流程图,更形象的展示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
(五)加强了应急演练。《预案》将以前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修改为每2年组织一次,以此检验和强化各级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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