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查询
依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部令第29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社会公布、“黑名单”管理及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916号)等文件要求,开展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对符合公布标准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采取在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定期公布和不定期公布相结合的办法。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根据情况每季度进行公布,对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随时公布,同时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报送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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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型(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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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号 | 列入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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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明生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915111115582061633 | 拖欠职工许溯军2019年3-11月工资共计4.5万元,并收取许溯军“保证金”1万元。经乐山市沙湾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虽退还保证金,但工资至今仍拒绝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