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首创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考核管理办法”2.0版,对区内开展业务的环评技术单位,创新实施“信用承诺+考核管理”模式,将信用承诺制要求纳入环评单位考核。
园区生态环境局对于在区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技术单位,要求其填写《备案承诺表》且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并将承诺内容记入环评单位信用档案。一旦环评技术单位在日常考核中出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按照考核办法对违规单位惩戒,比如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等,相关失信信息也会被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对信用较好的环评单位,按照规定,给予一定“奖励”,比如对考核结果为“优秀”或排名前三位的环评技术单位优先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及园区重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