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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打造“信用+综合监管”新模式

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行为,出台《推进全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探索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卫生健康领域落地。

一是严格执业准入信用管理。在卫生健康行政许可服务过程中,注重被准入单位信用信息查询,对诚实守信者实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化公共服务等支持激励措施;对许可申请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纳入失信"黑名单",依照情节轻重,实行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惩戒措施。

二是加强执业行为信用管理。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与审批校验、医院评审、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开展信用等级评估,逐步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方位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将医疗卫生机构信用状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评价工作体系,并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检有机结合,对失信者提高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三是强化医疗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信用评价,动态评价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对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良好的医疗机构和管理人员纳入信用等级好范围,予以表扬鼓励。对发生重大或者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存在严重医疗质量安全隐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医疗机构和管理人员纳入信用等次差或者失信单位个人范围,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启动巡查式等级评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处理,并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医疗责任,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