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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乐山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摘要:3月15日,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中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乐山市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活动有效促使商家强化经营管理,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

 

为创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共建诚信社会,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3月15日,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中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和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中消协“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和乐山市“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部署,在中心城区世豪广场开展了乐山市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活动向参创单位颁发“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示范商场”牌匾。据了解,近年来,乐山市持续深化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创建,全市累计打造示范店1.4万多个、示范景区39个、示范街145条、示范企业(商场)168家、示范行业121个、乡村旅游点(农家乐)186个,有效促使商家强化经营管理,树立诚信经营意识,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放心舒心消费。

活动还通过宣传解答、发放资料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接下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做好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守护民生领域市场消费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鲁倩文)

 

结合本次宣传,区市监局对城区2个集贸市场,32家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进一步净化了我区市场,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消费,维护自身权益。(区市监局供稿)

来源: 中国食品安全网